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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
【公告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將受理「桃園市立圖書館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補助」申請

桃園市立圖書館自105年1月1日至2月15日止受理「桃園市立圖書館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補助」申請


說   明:


 一、依據104年6月9日桃園市立圖書館桃市圖行字第1040002242號令修正發布「桃園市立圖書館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補助要點」辦理。


 二、申請日期:105年1月1日至2月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
 三、申請方式:逕送或郵寄掛號至桃園市立圖書館總館(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桃園市立圖書館 圖資管理組 收),以掛號寄送方式提出申請者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 四、申請對象:


  (一)設籍本市之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者。


  (二)本市立案之出版事業、學術研究機構、文學及藝文相關團體、法人。


  (三)非設籍本市之個人或非於本市立案之事業、機構、團體或法人,而其申請計畫有助於推廣本市文學閱讀活動者


 五、其他說明:


  (一)申請者須檢附完整計畫書(含計畫說明、期程、自籌款及補助款經費分配等項目)。


  (二)申請出版者應檢附至少3分之1之完成作品供檢視,倘有過去作品,也應作為附件供參。


  (三)辦理審查案時請申請者親臨現場進行簡報說明。


  (四)相關申請表格、文件,請至桃園市立圖書館網站>規定說明>桃園市立圖書館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下

http://www.typl.gov.tw/ct.asp?xItem=173275&ctNode=1386&mp=1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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